绝对的量刑过重:
试想如果盗窃抢劫这样的数字该量刑多少?
现在的贪污和挪用公款这样的数字该量刑多少?
首先许霆的行为不是盗窃行为。参考:{http://bbs5.news.163.com/bbs/society/42230314.html}主题为“关于许霆事件的一点看法,希望大家探讨”一文,原文如下:{我想说一个观点,许霆肯定是有问题,他作的100%是不对的,但我对法官的量刑有看法,不应该是盗窃,因为有很多的不同点,举个简单的例子,如果一家超市的一件商品标出的价格是100元,而在交款时只划了用户1元钱,就算这个用户重复的买了这件商品100次,这也算盗窃吗,肯定不会是吧,许霆事件和这样的事不是一样的吗,他在银行按规定的划卡,也录入的是自已的密码,只是你银行记错了,也完成的规定内的记录,和超市付款的过程是一样的,现在只是对象改成了银行了(但我一样是支持当事人是犯法的,只是不应是盗窃罪),许霆作这件事之后一定要为这件事负应有的责任,但不应是现在的这种巨大的责任,只能说明,现在的银行还不是企业,不是为客户服务的企业,是国家的专政机构,否则的话就无法解释为何有现在的这样的判决,,,,希望大家来讨论 }
我认为:不应叫许霆付现在的这种巨大的责任如果不是银行有管理的弊端,那么不会有以后的事情。中国人很喜欢“马后炮”秋后算帐。你得承认这一点,不管怎样,当事人是个人行为,银行属于集体或组织行为。
再说一下相关的银行和法院,关于你们在老百姓的心目里的地位,我不想说了,很多人在关注这件事情,只是没有发表看法,而有的根本就懒的说,因为他们心理早有了是非的判断,而结果不重要。
建议做个典型事例在网上讨论,叫群众提高的认识,叫腐败分子和玩忽职守的人做警示。
上面的是我个人的浅薄的认识,起码我个人以为是对的,我不代表和代替其他个人和组织,特此声明。希望我们的生活多些开心的,向上的东西。。。